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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募】臺灣校務研究專業協會徵聘第四屆「行政助理」(已關閉)

臺灣校務研究專業協會 徵聘第四屆「行政助理」

一、職稱:行政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協調工作(如:理監事會議及會員管理、國際學者聯繫、研討會及工作坊籌辦、公文撰寫、資料彙整、帳目報銷等)。

(二)其它主管交辦及各項業務配合工作。

三、公告期間:自112年9月23日至112年10月6日止(視情況得以延長)。

四、僱用期間:奉核後至報到日起聘,配合第四屆協會理事長任期屆滿(113年4月16日)止,並得以延長至當屆會務交接工作結束。

五、待遇:暫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規定。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會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2.個性積極、主動、組織及表達能力強,具高度服務熱忱及責任感。

3.具公文處理、電腦文書處理排版(如OFFICE系列)及資料彙整管理能力。

4.具備英文閱讀與溝通能力。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八、上班時間: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勤規定辦理。

九、特別休假: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工作規則之規定。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2年10月6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300093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工程五館542室臺灣校務研究專業協會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個人自傳、履歷表

(二)最高學(經)歷證明。

(三)推薦人或推薦信。

(四)證照專長等可加分之證明文件。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十四、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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